首页
 石窟专业委员会
 公告发布
 新闻动态
 全国石窟
 电子会刊
 BBS
 专题
 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龙门石窟
::用户登陆::
用户:
密码: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ICOMOS CHINA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ICOMOS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筹备工作报告

孙英民
(2006年6月27日)

                   
尊敬的张柏主席、各位专家,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现在我们在这里举行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大会的主要议程是:通报石窟专业委员筹备情况,通过委员会章程,选举委员会领导机构,共商石窟保护、研究、交流与合作。现在,我受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筹备处的委托,将委员会的筹备情况和拟订的今后工作打算向各位代表作汇报。
  成立一个全国性的石窟保护、研究、合作与交流组织,这一要求是在2004年8月龙门石窟研究院举行的“全国石窟单位联谊会”上众多与会石窟单位提出的,与会代表建议将全国性石窟保护、研究、合作与交流组织秘书处设在龙门石窟研究院。鉴于龙门石窟地处中原、交通便利,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这一想法得到了宿白先生的支持和代表们的积极响应,莅临会议的国家文物局张柏局长对此表示了高度赞同,并提议将这一全国性的石窟组织隶属于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成立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河南省文物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向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转呈了龙门石窟研究院筹建石窟专业委员会的申请。2005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主席会议上,通过了在龙门石窟研究院成立石窟专业委员会的提议。随后,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下发了《关于同意筹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的批复》,同意龙门石窟研究院等单位开展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此后,河南省文物管理局和龙门石窟研究院进一步加强了与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的联系,多次赴京与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有关领导就成立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具体事宜进行请示、汇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主席张柏等领导同志,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朱晓东和秘书处的同志对筹备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亲自指导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提供了大量相关文字材料、多方协调等相关事宜,为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指导下,河南省文物管理局和龙门石窟研究院积极开展了筹备工作:抽调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办公设施,成立了石窟专业委员会筹备处,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管理局、甘肃省文物管理局、四川省文物管理局、重庆市文化局(文物局)、敦煌研究院、云冈石窟文物研究所、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等文物管理部门、石窟保护单位和北京大学、中国文物研究所、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等相关科研机构进行了广泛沟通联系。特别是我国著名考古学家宿白先生,对石窟专业委员会的筹备给予了极大关注,对委员会今后的发展寄以厚望。大家集思广益,共谋发展和合作。最终,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以及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共同促成了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
  石窟专业委员会是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成立后的第一个专业委员会,它的成立对拓宽石窟保护研究的相关领域,促进全国石窟单位、相关科研院所、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全面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石窟保护研究水平,共同推动石窟文物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了更有效地促进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的发展和壮大,今后我们拟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第一、积极参加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充分利用石窟专业委员会这一平台,大力开展石窟文物保护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提高石窟专业委员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我国石窟文物保护研究水平,力争在我国文物保护事业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第二、随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根据各石窟单位的特点和文物工作性质,初步设立石窟保护组、石窟研究组、信息资料组和管理利用组等专业小组,由在石窟领域具有深厚造诣的专家担当学科带头人,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各小组专业范畴内各成员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在各自领域内进行深入切磋交流,为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提供各自专业范畴内信息和技术咨询、进行有关专业培训,实现资源优势共享,共同促进我国石窟保护研究事业的发展。
  第三、征集和整理各专业小组有关石窟保护、研究、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优秀论文,鼓励会员推荐或自荐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多渠道筹措资金,结集出版石窟保护研究等方面的专题刊物。
  第四、加快发展会员工作,一方面通过加强对石窟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宣传,吸引更多有志于石窟保护研究工作的会员加入;另一方面也希望各理事单位能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个人或单位会员加入,共同为石窟专业委员会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贡献。
  第五、利用石窟专业委员会多学科、多领域的优势,积极开展石窟保护机构与相关科研院所的合作,优势互补,一方面石窟保护机构为科研院所提供良好实验基地,通过实践,提高了科研院所的科学技术水平;另一方面石窟保护机构可以利用其高新科技,更有效、更科学的保护石窟文物,从而实现双赢。
  第六、组织石窟间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石窟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优势,利用团体会员间相互交流的便利条件,加强各成员间的联系和沟通,共同促进全国石窟文物保护和研究工作。
  第七、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指导下,加强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石刻保护组织的联系,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会员、人员和技术交流,扩大我国石窟保护技术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第八、结合各专业小组具体业务情况,不定期举办讲座、专业培训等活动。邀请国内外文物保护研究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进行指导授课,展开业务咨询、进行理论知识和实践方面的专业培训。
  各位代表,党和国家对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近期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设立了专门的“文化遗产日”,这对进一步推进我国文物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同时为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发展机遇。我们相信,在国家文物局和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所有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相互协作下,我们一定能够充分发挥石窟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优势,为石窟保护与研究、交流与合作、管理与利用等方面工作搭建良好平台,共同促进全国石窟文物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
  最后,祝此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版权所有2006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COPYRIGHT 2006 BY SECRETARIAT OF ICOMOS/CHINA.CCT